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| 一线通系统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黄河商学院LOGO
当前位置:首页 > 最新公告
您的位置:首页 > 最新公告
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实践教学方案

分类:最新公告
发布时间:2014/2/26   阅读:3971 次

河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实践教学方案

一、实践教学的目的:

根据全国工商管理硕士(MBA)教指委《关于工商管理硕士(MBA)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》的规定,为了加强MBA学员管理实践能力的训练,每位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要完成实践教学内容。实践教学环节为MBA学员必修内容,共计4学分。

为保证实践教学的深入实施,特成立MBA学院实践教学领导小组,人员组成见附件。

二、实践教学的原则:

MBA学员的实践课程须实现三结合,即:与MBA课程体系理论相结合、与学院实践基地相结合、与学员工作实际相结合。

三、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:

时间安排:第一学期末分组并开始实践内容,至第学期末结束。参与实践教学不应占用正常上课时间。

组织形式:4-6学员自愿组成一组,设组长1并配备一位MBA学院教师做指导教师。组长负责联系本组学员认真组织本组成员完成实践教学活动。

实践内容:通过对实践企业或项目的深入了解、参与和学习,最终形成实践教学的学习成果。成果形式主要包括:企业/行业分析报告、案例、商业/投资计划书等。实践企业主要以我院正式签订的实践基地企业为主,也可由学员自行商议确定。

实践教学的成果认定:

学员是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,由院学术委员会以中期考核和最终答辩形式认定。中期考核一般时间为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,最终答辩一般时间为第四学期末。通过中期考核方能参加最终答辩,中期考核未通过小组的最终答辩时间相应延迟。顺利通过最终答辩,获得实践教学环节4学分;未通过答辩,该环节予以重修。

参加院学术委员会中期考核需递交以下材料:

1、本组实践教学环节的人员构成、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;

2、本组实践教学环节的阶段性收获和存在问题;

3、实践教学环节中期考核申请表,并由本组指导教师签字同意。

参加院学术委员会最终答辩需递交以下材料:

1、本组实践教学环节的集体成果(包括企业/行业分析报告、案例、商业/投资计划书等),字数应在一万字以上;

2、本组实践教学环节的实践过程记录,包括实践证明(由实践单位出具)、实践过程中的图片和音像资料等;

3、实践教学环节最终答辩申请表,并由本组指导教师签字同意。

 

 

 

 

版权所有 ©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黄河商学院   huanghe.huel.edu.cn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0#1015-2室
电话:0371-63522368(招生办)
电子邮件:huanghe@huel.edu.cn 后台管理